一、个人简介武华杰律师,自2005年正式执业,深耕法律服务行业二十余年,专注商事争议解决、经济合同、不动产交易等核心法律领域,积淀了深厚的实务功底与丰富的办案经验。执业多年来,先后供职于多家专业律师事务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武华杰律师
手机号码:13669875800
执业证号:14419200610167687
执业律所:广东恒耐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87号电信大楼2楼
民法典规定,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,一般包括当事人信息、标的、数量、质量、价款或报酬、履行期限地点方式、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。标的是所有合同必备的主要条款,双方还可约定违约赔偿方式和仲裁或诉讼途径。约定不明确时先协议补充,补充不成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。为更好帮您解决东莞合同纠纷问题,整理了相关专业知识与实务内容,如需专业法律服务,欢迎直接联系武华杰律师。
一、民法典合同的内容如何规定的
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,一般包括下列条款:
(1)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;
(2)标的;
(3)数量;
(4)质量;
(5)价款或者报酬;
(6)履行期限、地点和方式;
(7)违约责任;
(8)解决争议的方法。
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七十一条
当事人订立合同,可以采取要约、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。
第四百七十二条
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,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内容具体确定;
(二)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,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。
第四百七十三条
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。拍卖公告、招标公告、招股说明书、债券募集办法、基金招募说明书、商业广告和宣传、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。
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,构成要约。
二、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
1、双方当事人的名称、住所、联系方式或者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住址、联系方式;
2、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,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;
3、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致损的计算方式、赔偿方法以及赔偿范围等;
4、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,是仲裁解决、还是诉讼解决。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解决纠纷的仲裁机构或诉讼法院。
三、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处理规则民法典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对于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处理规则是当合同约定不明确时,可以协议补充;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。合同主要以下几个法律特征:
1、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;
2、合同以产生、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;
3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。
合同条款看着差不多,真出了纠纷,差别可能就在有没有写清楚标的、价款和违约责任这些地方。约定不明的处理规则也要提前了解,别等到对簿公堂才想起补充协议。东莞本地司法实践有自己的特点,涉合同争议时,找一位熟悉当地情况的律师看看材料,往往能把风险看得更清楚。武华杰律师执业二十余年,长期扎根东莞,专注商事争议与经济合同领域,现执业于广东恒耐律师事务所,可结合具体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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